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和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部署和决定。
二、制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并对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的发布、存档、统计和分析,提出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建议;协调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核工作;协调管理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在我校考点的统考工作;负责组织湖南省运训文化考试等组考工作。
三、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等工作;负责校园人才市场建设工作,组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负责就业市场开拓;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课程教学、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协助校内相关单位办理毕业生离校事宜。
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