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现有处长一人,副处长两人,副处级一人,下设办公室、招生科、考务科、就业管理科和就业指导科五个科室。各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处长职责
1、主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全年工作总结;
3、负责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本处工作,协调本处与校内有关部门的工作;
4、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利的招生、就业政策;
5、负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各项审批工作;
6、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教育管理和全面考评。
副处长职责
岗位一:
1、根据处长分工,做好招生相关工作,起草学校招生工作各项计划及方案;
2、负责招生各项计划及方案的落实;
3、组织招生面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负责生源地建设及招生宣传工作;
4、做好与各地招生部门的沟通协调;
5、完成上级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二:
1、根据处长分工,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好各种类型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会、招聘会,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3、做好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为学校专业设置和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4、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基地建设;
5、审核学院就业工作计划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度、实施办法等,并督促实施;
6、完成上级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做好招就处内、外综合事务的协调;传达和落实处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并督办落实;
2、协助各业务科室的重大工作;
3、协助处内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4、负责招就处校内、外公文的接收、传阅和归档工作;负责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5、负责处内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补给;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以及维修、报废工作;
6、及时发布招就处网站新闻;定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回复阳光服务平台等各类信件。
7、落实处内消防、安全、防疫、计生和工会等综合性工作;
8、负责处内职工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及组织人事秘书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科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并对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3、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工作方案;
4、撰写年度招生工作总结、分析报告及调研材料;
5、负责远程网上录取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做好统计分析、信息上报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6、协助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的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妥善处理招生录取中出现的各类遗留问题;
7、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务科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招生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运行机制的管理平台,规范招生考试管理;
2、配合招生科核定我校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3、配合招生科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4、配合招生科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
5、负责组织湖南省运训文化考试等组考工作;
6、协调管理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在我校考点的统考工作;
7、协调管理湖南省体育类专业在我校考点的统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的日常就业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学院(部)开展就业工作;
2、负责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区域性行业性常设市场(师范类)、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场地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要求,督促各学院(部)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4、组织做好就业市场开拓相关工作,持续拓展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5、负责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好就业网站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6、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招聘活动,指导各学院(部)举办各行业供需见面会;
7、负责制定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及档案转递工作方案,做好就业协议签订、推荐表审核、求职补贴申请等就业服务工作;
8、负责毕业去向落实情况的监测与核查、统计与报送工作,按照学校考核评估条例,做好就业工作的考核评估和评奖评优工作;
9、撰写并发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指导科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的管理和督查;
2、负责就业相关比赛、活动的组织协调、项目报送等工作;
3、负责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就业指导讲座的组织开展工作;
4、负责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就业创业团体辅导和个性化咨询;
5、督促各学院(部)建立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信息库,对不同类别学生进行分类指导;
6、负责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7、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理论研究,申报相关科研和教改项目;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